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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 古老的文化

 2009年9月16日 12:2 人气:4736 打印

 当前,区域文化的研究方兴未艾,而对两种区域文化交融而生成的“第三种”边缘区域文化(如巴楚文化)的研究不多见。文章认为,巴楚文化是一种古老的文化,但又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它对于整个民族传统文化系统的研究,尤其是土家族文化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鄢维新,男,1958年生,湖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副秘书长。
  对于楚文化和巴文化也许人们并不陌生,但对于“巴楚文化”人们会觉得既眼熟却又十分陌生。因
为就文化现象而言,它已存在了数千年,而就学术研究角度来看,它还只是一个刚刚问世不久、蹒跚而行的“稚童”。所以,对巴文化、楚文化有所了解的人,乍一看会产生十分熟稔的感觉,可细一端详又眼生得很:“巴楚文化”到底是个什么涵义?!巴楚文化的母体是巴文化和楚文化。巴文化和楚文化是两个紧邻却异同互见而互相渗透、吸收,具有高度亲和力的文化圈,这两种文化经过长时间的相互渗透、覆盖、吸收与混融,便形成了一种既非纯粹的巴文化,亦非纯粹的楚文化,巴中有楚(当然是以巴文化为主调)、楚中有巴(以楚文化为主调)的混融性边缘次生型的地域文化:巴楚文化。概括地说,就是“非巴非楚、亦巴亦楚”。巴楚文化不是巴文化与楚文化的简单迭加,“巴楚文化从来是巴楚二元复合的文化实体。复合,始则耦合,继而融合。”①如果非要给“巴楚文化”下一个“定义”的话,那么,张正明先生的一段话是不能不参照的:“我们所讲的巴楚文化,既有考古学文化——主要是秦汉以前的,也有历史性文化兼地域性文化——主要是魏晋以后的。总而言之,它是从古到今存在于巴楚交错地段的人类学文化。”②虽然巴楚文化源于巴、楚文化的交融,但它与巴、楚文化(包括其它一些文化圈)仍有着显然不同的特点:
  1.从时态上来看,巴、楚文化均可细分为先巴、先楚和后巴、后楚文化,而巴楚文化却没有划分
出先巴楚文化时段的必要。因为所谓“先巴楚文化”只能是巴文化和楚文化。而后巴楚文化则应包括两个部分的内容:一是先秦巴楚文化的承绪;二是秦汉以后巴、楚文化余绪的相互影响、渗融。这种文化的融合凭借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统治者的羁縻政策得以数千年一贯地延续、保存下来。
  2.不论是中原文化,还是巴、楚文化都可以划分为公室(官方、统治者)文化和民俗文化两大块
(当然这“二块”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对巴楚文化而言却不能这样划分。因为它没有政治实体可以附丽,故其不存在“公室文化”。如果说,二周时期的考古文化的主体成分是该时期的“公室文化”的话,那么,巴楚文化的“公室文化”只能通过巴、楚公室文化来表现,这一点已为考古发掘所证实。由此看来,巴楚文化的主体应在民俗文化之中,就在巴文化与楚文化相互“交错、交缠、互渗、互补,难分难解”③而产生的巴楚民俗文化之中。
  3.从空间来看,巴楚文化所生存的地域似应与巴、楚国界相对应。其实不然,巴、楚之间几无定
界,无法以此为据。倒是独特的地形地貌对巴楚文化的分布区域起到了莫大的影响。“北起大巴山,中经巫山,南过武陵山,止于五岭”,④存在着一条积累深厚的古文化沉积带。这条古文化沉积带上的主体便是巴楚文化。虽然巴、楚文化的影响经常越过这一条古文化沉积带而深入对方的文化腹地,但几近完美的融合却以在这条古文化沉积带上的表现最为典型。
  4.从巴楚文化的形成及其流变来看,它具有独特的过程,它是巴、楚文化反复覆盖、浸润、融合
的结果。考古资料证明,在巴、楚文化诞生之前,作为长江中游的原生土著文化——屈家岭文化曾深入川蜀,巴、楚之域的文化基底是一样的。楚人南下之时,将所携带的中原殷商文化因子与楚蛮的土著文化因子结合,广采博纳,创造了风采独具的楚文化。相对于楚文化而言,巴文化里的土著文化色彩则更为浓厚。楚文化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既吸收了不少的巴文化因子(楚令尹子元的“振万”显然是受巴人乐舞影响的结果),同时又随国势西渐而向西“覆盖”巴文化之地。从沮漳以西乃至川东涪陵,本为巴地后入楚域,故郢都才有“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的盛事。当楚人“南有巴、黔”⑤之时,楚文化对巴文化的吸收与“覆盖”影响更是“方便”得很。魏晋以降,巴人后裔曾多次沿长江东迁、北徙(如江夏蛮,五水蛮名称的出现便是例证),将巴文化之遗绪(后巴文化)扩散到故楚腹地。“改土归流”以后,楚文化之遗绪(后楚文化)与中原文化又涌入巴蛮之地。人口的迁徙伴随着的自然是文化的输出、吸收、融合。在这历次的文化“拉锯战”中,巴楚文化一次又一次地得以“增殖”、加强。
  5.巴楚文化从诞生到余绪绵绵不绝至今,历时数千年,这在文化史上是罕见的。最初的巴、楚文
化交流当在巴、楚立国之后。我们现在所能见到的证据有如下三类:在巴地或楚地有楚墓或巴墓之出现;在巴地或楚地某一具体墓地有同一时期的巴墓、楚墓的并存;巴墓或楚墓中偶有楚器或巴器的出土。
⑥这只能算是巴、楚文化刚开始“接触”,由“不相干”变成了“相干”,尚不能称之为巴、楚文化融合的标志。而真正能代表巴、楚文化混融(象征巴楚文化问世)的文物证据,当推四川涪陵小田溪“巴楚编钟”的出土。据谭维四先生描述该套编钟有“青铜钟15件,1件为巴式,14件为楚式,是巴楚共存;而且钟架的建造亦如此,木质笋为楚钟所常见,青铜笋套以浮雕巴虎装饰,悬钟插销又以楚器常见类似饕餮形的云纹兽首为饰。其整套钟可以说是融巴、楚文化于一体而构成……堪称巴、楚文化混融的结晶”。⑦巴、楚亡于暴秦之后,其公室的礼制文化猝然中断,当然也就不存在直接交融的问题。但其文化意识并未完全消失,同时,作为后巴、后楚文化主体的巴、楚民俗文化依然存在,其交融仍不绝如缕。所以,巴楚文化仍以巴楚民俗文化为其主要载体在继续发展。从文化因子的构成来看,当今湘、鄂、川、黔毗邻地区的土家族文化主体实质上就是巴楚文化。由此看来,说巴楚文化历史悠久一点也不为过。
  6.巴楚文化的硕果丰富了中华文化宝库。巴楚文化的影响从空间来看,并不局限于湘、鄂、川、
黔毗邻地区。在巴、楚文化融合的“前期,巴、楚文化因巴人和楚人邻居往来而互相渗透,而古老的巴文化对新兴的楚文化影响甚大。后期,随着巴土大部纳入楚国版图和巴人大部分成为楚国国民,巴文化基本上融汇入楚文化并且成了楚文化高度发展的重要基础。”其中,“巴人的巫风巫习也与楚人的巫风巫习融合为一体了。”正因为“两地的巫俗早已合流会融,成为同一文化类型,同含楚巫文化的因素。”⑧所以,屈原《九歌》中不乏巴巫文化的因子。不仅如此,在当今鄂西南土家族跳丧中仍有《九歌》的遗响(还有的甚至直接把《国殇》、《招魂》作为唱词)。而其中的舞蹈动作更是融合了巴人白虎崇拜和楚人凤崇拜的因子,如“猛虎下山”和“凤凰展翅”等。正是在巴楚文化融合的基础上,屈原才创作了堪称开浪漫主义先河的千古绝唱。无怪乎有人说屈原的作品是巴楚文化的代表。无独有偶,被唐代诗人刘禹锡推介到文人诗坛的“竹枝词”,实质上也是巴楚文化的结晶。所以,蔡靖泉先生说:“刘禹锡之所以会闻巴俞欠而感怀《九歌》,正说明其时的巴俞欠和楚歌在情调韵律上的近似。今日土家族的民歌,唱起来也大都徐而不迫,婉而有致,清亮悠扬,颇与楚辞的情调韵律相类。”⑨类似的例证还有许多,如楚人的漆器“虎座立凤”,“虎座鸟架鼓”,虎头“避邪”(根雕),楚人丝绸上的“凤龙虎戏斗”的刺绣图案,以及楚人建筑的“层台累榭”均可视为巴、楚文化交融后的结晶,这都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品,为中华文化史写下了光辉灿烂的一页。谈到巴楚文化的特点,就不能不涉及巴楚文化的成因。据谭维四先生看来,其“主要成因有如下几点:(1)民族融合的结果;(2)文化交流的结晶;(3)国家征战与结盟促成;(4)自然地理条件与生态环境使然。”①0可谓是一语中的。若从民俗文化的角度来看,还可补充二条:一是秦汉以后的封建统治者对湘鄂川黔地区巴人后裔所采取的“羁縻”政策;二是在此封闭环境中巴人后裔土家族人承续了巴楚文化,较多地保留了巴楚文化中的民俗文化原貌。也就是说,正是得益于以上两点,后巴楚文化才得以在土家族民俗文化中传承。虽经“改土归流”的冲击,现今的土家族民俗文化中(包括与之接壤的故楚之地)仍保留着较多的巴楚文化因子。这为我们从民俗文化角度研究巴楚文化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同时,也弥补了史籍中巴楚文化资料不足的缺憾。综上所述,巴楚文化是一种古老的文化,而巴楚文化研究则是一个崭新的课题。笔者以为,当今之时,民族传统文化硕果累累,区域文化的研究方兴未艾,异卉纷呈,但对两种区域文化交融而生成的“第三种”边缘区域文化(如巴楚文化)的研究还不多见。而恰恰就是这种“边缘文化”的研究对于整个民族传统文化系统的研究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是民族文化史链条中重要的一环。巴楚文化正是这种边缘区域文化研究不可多得的实例。它对于研究区域文化的辐射、扩张、相互撞击、融合及其演变轨迹、规律都具有积极的填补空缺与推动作用。对土家族民族文化研究的带挈作用更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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